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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请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出台了阶段性公积金支持效劳政策:一是因疫情形成运营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越六个月,待企业正常运营后恢复缴存并在三个月内完成补缴。
二是因疫情形成运营艰难的企业,可按规则申请恰当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是因疫情形成运营艰难的企业,在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正常缴存,享有连续缴存期间申请贷款权益。
四是职工在疫情影响期间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置,免收贷款逾期罚息。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支持效劳政策不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担负,且为广阔公积金缴存职工消弭了疫情期间贷款和还贷两个方面的影响,充沛发挥公积金政策支持作用。